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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“中原画风·河南省优秀美术作品巡展”征稿通知
2017-07-09 21:10 徐兆龙  河南省文联 审核人:

为全面备战全国第十三届美展,强力打造中原画风,激励更多的作者创作出具有“中原风格、中原人文精神”,展现河南时代精神、反映河南发展成就的美术精品。推出更多河南优秀画家,促进我省美术界同全国美术界深入交流,进一步提升河南省美术在全国的影响力,河南省文联、河南省美术家协会拟于在中国共产党十九大召开之际,在四川、安徽、河北举办“中原画风·河南省优秀美术作品巡展”。现将有关征稿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名称:

“中原画风·河南省优秀美术作品巡展”。

二、举办时间:2017年9月

三、拟举办地点:四川、安徽、河北

四、主办单位:河南省文联

承办单位:河南省美术家协会

五、展出规模:150件

六、征稿范围:中国画、油画、版画、雕塑、水彩粉画

七、征稿内容:

反映中原风土人情、中原现代化建设和变化,展现文明河南、魅力河南、美丽河南的美术作品。

八、参展规定及材料要求:

1、此次展览征稿以2014年以后创作的作品,没参加过“河南省十二届美展的作品均可参加,参加过届展作品不得选送。

2、作品尺寸及材料要求:(不超过往届届展作品展览尺寸)国画、油画作品最大尺寸不超过5000px(高)×4500px(宽),版画、水彩、粉画作品最大尺寸160厘米(高)×120厘米(宽);雕塑作品最大边尺寸在200厘米以内,重量在100公斤以下。

雕塑材料包括:青铜,铁,木材,石材,不锈钢。特殊需要可用树脂材料,易碎易折损材料限用。

3、参展作品风格不限。

4、作品评选:

作者寄送作品照片参加初评,送评作品照片尺寸不小于10寸,每位作者寄送作品照片不得超过2张,照片背面请注明作者姓名、作品名称、作品尺寸、创作时间、详细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。

照片初评作品入围者接到通知后(或通过河南省美协网站发布),可根据省展览办公室要求直接送到展览指定地点参加复评。参加复评的作品需要自行装裱(中国画可装成镜片、油画不需加外框、水彩粉画需要装有机玻璃)。

通过复评的作品,展览期间由省美协统一装框。初评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,照片不退。

5、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,严禁使用高仿、抄袭、复制自己作品参展!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,作者自负。

6、本次展览的全部作品将出版画册。

7、展览结束后,作品退还作者。

九、主办权: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、研究、摄影、录像、出版及宣传权。

十、凡送作品参评、参展作者,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。

十一、收作品照片时间: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17日-21日止,以收到地邮戳为准。

十二、收件地址:郑州市经七路34号河南省美协417房间

收件人:魏红有联系方式 0371-63930045

河南省美术家协会

2017年3月28日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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